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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1、2013年9月,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,管理

多选题 匿名用户 2021-03-16 0

问题: 161、2013年9月,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,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,发现甲公司曾在2013年4月时提前清偿了乙公司的100万元债务,经查,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在2013年8月时到期,对此,下列说法错误的有()。

A: 由于该笔债务的到期日在破产受理日前6个月内,因此属于可撤销行为

B:由于提前清偿债务的行为发生在破产受理前1年内,因此该行为可以由其他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

C:若清偿时债务人已经具备破产原因,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

D:若清偿时债务人没有发生破产原因,管理人请求撤销甲公司该清偿行为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