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: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,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一台机器,总价100万元,乙公司先支付首付款20万元,甲公司交付机器,然后乙公司再支付余款80万元,甲公司交付机器后不久,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案件,此时乙公司尚有80万元未支付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()。
A: 甲公司有权通过乙公司的管理人取回该机器,退回乙公司支付的20万元
B:乙公司的管理人有权要求退回该机器,并要求甲公司返还已支付的20万元货款
C:甲公司无权要求取回机器,其80万元债权应当作为乙公司的普通债权申报
D:甲公司无权要求取回机器,其80万元债权应当作为乙公司的共益债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