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: 2009年5月5日,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房屋租金,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。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的有关规定,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()。
A: 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5日
B: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
C: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25日
D: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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