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卷标题:2018年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培训网公需科目【《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》解读考试】课后测试

新修订的《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: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,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的,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并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;从业人员不足()的,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。

A.三百人

B.二百人

C.一百人

D.百人